南康区唐江家具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一期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赣建南康招字【2025】第29号-1
******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资金及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进行公开招标,就公开招标的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及内容
(1)项目名称:南康区唐江家具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一期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
(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占地面积88.54亩(59026.07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255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工业上楼厂房、人才宿舍及园区配套设施。
地块1:人才宿舍2栋及其他园区配套用房。占地面积为23332.1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84000平方米。
地块2:工业上楼厂房3栋及人才宿舍等园区配套用房。占地约为35693.97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141500平方米。
(3)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对应工程的规划方案设计(效果图设计、单体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初步设计(含项目初步设计概算)配套等设施设计,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方案设计调整或变更等后续服务。成交后,成交单位响应时的设计须结合建设单位要求进行规划编制,编制初步设计时需结合实际情况重新编制初步设计。
(4)设计深度及质量要求: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深度规范要求;各阶段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
(5)工程总投资:约6.2625亿元。
(6)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2、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省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江西省建设厅有关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进行招投标,并得到******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的监督和备案,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设计单位。
二、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设计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专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需提供开标前连续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为其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附本人二代身份证。
3、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建筑)专业及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还需提供本企业本工程开标当月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以上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或证书中时间)为准】。
4、其他设计人员的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的设计专业负责人中须具有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工程等专业的工程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资格的设计人员(专业类别可自行增加,但至少包含以上4项专业类别),人员要求为4人及以上(不含设计项目负责人),以上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和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注:若拟派本项目的设计人员为退休人员[已退休但未超过65周岁(含)]的,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返聘合同。退休不足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还应提供相应缺失月份(退休前)的社保证明材料),拟派的相关人员超过65周岁的,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省外进赣的投标人开标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上办理有效的企业信息告知承诺登记,投标人、本项目拟派所有设计人员必须在江西住建云网站中可查询,投标文件中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本单位电子公章;
******银行保函等。
7、信誉要求:
投标人有以下任意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参与投标的,视为无效投标;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作违约金全额没收。
(1)投标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2)投标人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串通投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3)投标人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4)投标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网络查询系统中可查询到的行贿记录。
(5)投标人近3个月内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上述材料均为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单位电子印章的扫描件,由投标人按要求自行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无需提供纸质标书,涉及证件及证书的全部为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电子印章。未提供齐全或所提供的证件材料无效(或不满足要求)的,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作无效标处理。
(2)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若在发放中标通知书之前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法律处理,并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3)凡实行电子证书的地区[其中江西省内的电子证书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行电子证照的复函》(建办市函(2019)254号)附件“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电子证照清单”中的为准]。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及开标现场查验相关证照(书)时,可提供有电子印章和二维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证照(书)彩色扫描件,视同为证书原件。
9、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交合格的资格审查文件。
10、中标人在设计项目完成前,因故需更换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组织结构(指项目设计班子)须书面通知招标人,并得到招标人同意后,报相关部门备案,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变更无效,不可抗力情况除外。
11、本招标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90天(日历天),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截止时限为30日前确定中标人。
12、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4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月 5日上午 09:00(北京时间)。地点为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康区分中心。
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其他说明
1.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2.本招标项目解释权归招标人,以上内容应以正式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
3.深入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南康区扫黑办举报电话:0797-******,******、******。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系统”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具体操作详见《赣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链接:******/。
招标人:******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赣州市南康区金融中心2#22楼
联 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东山之冠商业别墅4-2#
联 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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