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延川县城市体检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财政局1楼1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5月08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延川县-2025-00029
项目名称:延川县城市体检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关于延川县城市体检):
合同包预算金额:2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1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服务 |
260000元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6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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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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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关于延川县城市体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
******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
******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17)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关于延川县城市体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应证明文件,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4、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6、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供应商应具备城乡规划行业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24日至 2025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 08:00:00至 12:00:00,下午 14:00:00至 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财政局1楼104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5月08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财政局1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5月08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财政局1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见附件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建设局
地址:延川县南大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财政局1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
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4月23日
相关附件:
介绍信.doc
采购需求.doc